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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流程
1、首先为投资者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介绍投资办企业的相关程序,并一次性告知投资者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事项,书面明确答复不能办理的理由、依据。
2、在投资者材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收件并填写受理登记单。
3、名称核准:通知区工商局专办员接件,专办员领件并签名。专办员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后,交区代办中心窗口,在由区代办中心反馈通知企业。
4、涉及计划局、外经贸局、经济发展局、环保局、卫生局、消防大队、区府办、贸发局、物价局、交通局、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局、人防办等行业许可审批:在投资者材料齐全后,通知相关对应的区级各部门的专办员接件,专办员领件并签名。专办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后,交区代办中心窗口,在由区代办中心反馈通知企业;涉及省、市等对口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专办员要一包到底,协调对口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遇到无法解决、涉及面宽且协调难度大的事项,要及时通报区投资代办服务中心,由代办中心及时上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5、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在投资者材料齐全后,通知相关对应的区级各部门的专办员接件,专办员领件并签名。专办员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后,交区代办中心窗口,在由区代办中心反馈通知企业。
6、代办代码证、统计证、国税证、地税证、财政登记等:在投资者材料齐全后,通知相关对应的区级各部门的专办员接件,专办员领件并签名。专办员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后,交区代办中心窗口,在由区代办中心反馈通知企业。
7、建立新设立企业档案,便于今后继续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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