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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安排千万元专项扶持服务业发展

时间:2008-01-15 来源:福州日报

  2008年鼓楼区财政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服务业示范项目;在境内外上市且募集资金70%以上在鼓楼区投资的企业,税收在鼓楼区的,由市财政及区财政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进入全国百强的服务业企业,在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鼓楼区政府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昨日鼓楼区政府传来消息,鼓楼已制定了《鼓楼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办法》,决定从今年1月15日起实施,执行年限至2010年12月31日(暂定),适用对象为税收列入区级收入范围的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发展重点优势服务产业;引导扩大服务业投资;优化服务业经营发展环境等方面内容。
  根据该办法,鼓楼区将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引进、新创办的服务业企业的资金扶持,以及重点和示范性服务业项目的扶持配套和贴息、补助。2008年鼓楼区财政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在此基础上,今后均以上年预算安排为基数,每年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服务业示范项目。
  同时,鼓楼区还将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每年区财政拨付200万元以上专款用于改善社区基础设施。
  在培育扶持商贸龙头企业方面,鼓楼区也不惜重金。对新引进的年度缴纳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其实现的区级地方财力部分,第一年度给予50%补贴,第二年、第三年按企业纳税较上年增量部分的30%给予补贴,扶持企业继续发展。对新引进的物流企业年度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5万元。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市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企业30万元用于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区专项资金一次性配套补贴10万元。
  此外,鼓楼区还将支持以鼓楼为依托的各类电子商务网站,扶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大力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咨询公司、市场交易中介、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落户,积极引进科技评估、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等投资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以国际性、特色化、贸易型为主导的会展业,积极引进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等企业,对上述产业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都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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