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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福建省律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现将《福建省律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福建省律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强调要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这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决策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2006年至2010年是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对于我省律师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推动我省律师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福建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发展规划纲要。
  一、“十五”期间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律师工作紧紧围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一主题,以深入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建立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提高律师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和提高律师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的能力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的部署和厅党委的决策要求,大力推进我省律师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一是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全省律师事务所达到325所,比“九五”期间增长21.7%;全省社会律师达到3228名,比“九五”期间增长28.4%。此外,全省有法律援助律师145名、公职律师292名、公司律师93名,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并存的律师结构初步形成。二是律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围绕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乡村、校园、企业等基层单位,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十五”期间,全省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81031件,办理民事案件178888件,办理经济案件61236件,办理行政案件11831件,办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60021件,担任法律顾问42838家次。三是律师改革进一步深化。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有106个国资所改为合伙所或合作所;从2002年开始,先后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公职律师厦门模式”得到司法部肯定和推广。“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不断改善,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省律协实现了领导班子由执业律师组成的重大转变。四是律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十五”期间先后开展了律师队伍教育评查、创文明行业、文明诚信建设、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强和改善了律师管理。五是律师队伍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全省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大律师热爱公益事业,主动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十五”期间,全省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69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170760人次,为贫困山区建成4所希望小学,为公益事业捐款达78.4万元人民币,此外,为法律援助大型公益活动捐款50多万元,为西藏建设和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援,还设立了明媚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六是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共成立了2个党委、7个党总支、86个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省律协党委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做法得到了中央先教办的充分肯定;三明市律师行业的主题实践活动,被全国各大媒体报道。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好律师队伍为根本,以完善律师制度为基础,全面加大各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全省律师事业的新跨越、新发展,努力为建设“平安福建”、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我省律师事业主要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立一支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西需要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大力发展律师队伍,各类律师的总数由目前的3600多人增加到4500人左右;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律师队伍中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数要在现有基础上翻两番,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要由目前的60%上升到80%。
  (二)形成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满足多形式多层次需求的律师法律服务体系。律师业务覆盖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多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发展、平等竞争,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开,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三)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行政管理,突出宏观指导和监督;律师协会不断推动行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对行业的服务和自律管理;建立健全律师管理的各种行政规定和行业规则,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营造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律师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的良好执业环境。到2010年底,我省律师服务收费、税收等政策环境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都要有明显改善和优化。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拓展律师业务,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律师拓展业务领域,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作用。
  1、服务改革发展。引导和支持律师积极投入到海西建设中,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和市场覆盖面,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壮大中心城市、产业集群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法律服务;广泛参与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专利、商标、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环境保护、仲裁等民商事领域,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服务;积极在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加工出口区等区域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加大对台胞的法律服务力度,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两岸直接“三通”,推进祖国统一服务。
  2、维护和谐稳定。组织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引导广大律师除做好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工作外,积极探索法庭外和非诉讼活动中促使当事人和解的方法和途径,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3、建设民主法治。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各项立法起草和法律修订工作,结合律师业务实践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立法进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积极协调建立省、市政府律师团,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教育广大律师通过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
  4、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律师与社会各方面、各基层广泛接触的优势,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不断深化提高“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引导和支持律师贴近经济、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围绕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积极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律师队伍。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
  1、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2、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以树立正确的执业观为核心,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通过职前培训、学历教育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促进律师知识结构的更新,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建立教育培训基金,发挥教育培训基金的引导作用。实行“请进来、派出去”的做法,开辟更多学习培训渠道,搭建更多业务交流平台,努力培养一批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才。注重培育一批专业带头人,推动律师业务的专业化分工。到2010年全省至少要培养出50名专业带头人。
  3、大力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把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律师文化建设。通过文化建设,培育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培养一批具有专业品牌、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到2010年,全省文明诚信律师事务所要由目前30家发展到60家,在律师行业文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4、积极探索和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凡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必须建立党支部,人数不够条件的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保证每一名党员律师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与司法行政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律师党员关系纳入律师事务所所属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体系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律师党员的监督、管理和约束,发挥律师事务所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继续深化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律师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律师法》修订情况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不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法律服务体系。
  1、不断完善律师执业组织形式。严格依照《律师法》设立和规范律师执业组织形式,在继续发展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同时,稳妥开展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使不同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共同发展。
  2、进一步优化律师结构。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凡政府部门或公司有试点要求、律师人才资源具备的地方,都可以开展试点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探索适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我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并存发展、职能互补的格局。到2010年,各设区市都有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3、大力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按照市场规律,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一些律师事务所走“强强联合”的路子,逐步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实行专业化分工,发展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引导律师事务所打造名优品牌。到2010年,各设区市都有一个以上在当地乃至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4、加强律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有关律师业相互合作的各项措施,促进闽港澳三地律师业的合作与发展。积极稳妥地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开放,深入开展中外律师的合作与交流。
  (四)坚持依法、从严、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工作,围绕实现“运转高效、指导有力”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律师工作管理水平。 
  1、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明确行政管理的职责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行业准入与退出、管执业监督指导等。要坚持和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逐步解决设区市存在的律管、律协人员“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问题,真正做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与律师协会各司其职,机构各自独立,人员彼此分离。到2010年底,全省设区市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全部实现“两分开”。
  
2、强化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明确律师协会的职责主要是抓制定规范;抓好律师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负责律师维权工作;开展交流与合作;开展律师宣传工作;开展律师队伍评优评先;负责律师队伍党建等工作。各级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内部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指导。
  
3、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律师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和行业自律规范,使律师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完善协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4、加大律师管理队伍建设力度。把政治上强、熟悉业务、有管理能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律师管理岗位,配齐配强管理力量;重视和加强对律管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条件组织律管干部到市外、省外、境外学习考察,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推动我省律师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五)大力改善执业环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努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律师收费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1、改革和完善律师收费制度。从有利于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律师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出发,改革和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律师收费争议解决制度,完善对律师违法违纪收费行为的处罚办法。
  
2、协调解决律师税赋不合理问题。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改革和完善律师税收政策,争取解决律师行业税赋不合理的问题。
  
3、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建立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市场。制定律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规则,确保律师行业的有序竞争和规范服务。协调理顺法律服务几支队伍之间的关系,加强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
  
4、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律师行业评价体系,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律师队伍的正面宣传力度,表彰典型,弘扬正气,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律师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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